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的公告
2020-02-23 23:20 评论(0)
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员:
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需求,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采取网上申请与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月24日(星期一)起车管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二、恢复办理业务全部为线下业务,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的申领临牌、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及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驾驶证审验、延期审验、延期换证、交通违法处理等车驾管业务建议通过网上办理。
三、办理业务除抵押登记外业务必须是单人办理,不得两人以上(包括两人)结伴办理。
四、所有办理业务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级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2℃)并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车管服务大厅,在等候区分散就坐等候,不得喧哗、聚集和随意走动,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到窗口办理。
五、办理业务期间,车管所将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安厅发布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机动车相关手续不予处罚的相关规定。
六、除办理自己所需业务的人员或委托人,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车管服务大厅,保持大厅办事群众有序流动。
七、未实名登记、拒不配合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有发热症状及外来返嘉人员无《居家观察对象解除观察告知书》的,谢绝进入车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八、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暂不办理,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广大车主和驾驶员请优先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业务,避免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带来的风险,感谢您对车管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2月23日
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员:
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需求,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采取网上申请与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月24日(星期一)起车管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二、恢复办理业务全部为线下业务,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的申领临牌、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及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驾驶证审验、延期审验、延期换证、交通违法处理等车驾管业务建议通过网上办理。
三、办理业务除抵押登记外业务必须是单人办理,不得两人以上(包括两人)结伴办理。
四、所有办理业务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级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2℃)并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车管服务大厅,在等候区分散就坐等候,不得喧哗、聚集和随意走动,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到窗口办理。
五、办理业务期间,车管所将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安厅发布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机动车相关手续不予处罚的相关规定。
六、除办理自己所需业务的人员或委托人,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车管服务大厅,保持大厅办事群众有序流动。
七、未实名登记、拒不配合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有发热症状及外来返嘉人员无《居家观察对象解除观察告知书》的,谢绝进入车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八、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暂不办理,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广大车主和驾驶员请优先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业务,避免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带来的风险,感谢您对车管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