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于京召开,会议对2020年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再次聚焦民营企业的经营难题,对政法机关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要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要进一步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法治保障各类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南都记者关注到,过去一年,政法机关曾多次针对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出台举措。 去年,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首次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则多次针对保护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检察长张军在多个场合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让违法但犯罪情节较轻的企业不至于因“老板”被追诉而彻底垮掉。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被外界称为“保护民企13条”的《意见》明确列出13条具体举措,强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文\蒋小天(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