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雄关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时,查处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 5月25日0时30分,田某驾驶牌号为甘B87789的小型汽车行至文化路与迎宾路路口200米处时,因涉嫌酒驾被雄关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行动的民警当场查获,在调查期间发现田某实施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交通违法行为人田某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检测结论等证据予以证实。 5月28日,雄关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田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田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雄关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