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如何帮其路转峰回 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 法援助其路转峰回 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 对农民谢某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农民被撞受伤 多次索要赔偿 反遭对方起诉 案情为何出现逆转?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案情简介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2017年7月的一天,郭某驾驶车辆在嘉峪关市新城镇横沟村三组路口处与谢某停放在道路上的小型拖拉机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谢某及其儿子受伤。事故经嘉峪关市公安局长城分局交警大队认定为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谢某及其儿子因受伤双双住院,郭某为其垫付医药费共计5000余元。由于谢某父子系农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差,事后谢某与郭某及保险公司在沟通赔偿事宜上,始终无法达成协议。由于郭某的车辆维修费共计5万余元,因此郭某一纸诉状将谢某父子诉至法院,要求谢某父子赔偿其修车费用2万余元。谢某父子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知所措,认为交通事故本身是自己受伤,而且自己也只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为何对方还将自己起诉至法院,万般无奈之下,谢某父子来到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本案详细情况后决定受理该案,并立即指派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李群媚律师承办此案,李律师收到指派通知后,详细了解了谢某父子受伤情况后,迅速收集证据资料,又将郭某反诉至法院。本案合并审理,在此过程中援助律师不断与对方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谢某父子、郭某及保险公司达成了如下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向谢某父子支付医药费用2000余元,向郭某支付修车损失20000余元。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案件小结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本案受援人是一位朴实的农民,交通事故发生后本以为自己应得到赔偿,不成想却被对方先行起诉至法院,更没想到的是对方的汽车修理费远超过自己受伤住院的花费,这一出乎意料的结果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农民家庭雪上雪霜。农民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更多的是依靠道德、习惯、风俗,来调解,由于农民对法律程序有着错误的认识或者是一无所知,往往排除通过法律来进行诉讼达到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这就造成法律被“束之高阁”的尴尬的局面。 [align= center] 嘉峪关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反被索赔,看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路转峰回 嘉峪关市为深入推进全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本市“律师进社区”活动基础上,结合市情,大胆探索,勇于尝试,将法律服务向每个家庭延伸,在农村率先启动律师担任“家庭法律顾问”工作。即全市律师与三镇6196户农民家庭结对,采取“网上+电话+上门”的方法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真正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全上门、全免费,引导农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