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查处一起违法使用童工案件 - 嘉峪关论坛 广州公益慈善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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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查处一起违法使用童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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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公益网--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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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查处一起违法使用童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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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李某与程某在店务工。接到举报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第一时间派遣监察员前往该单位对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展开调查,发现李某与程某未满16周岁情况属实,火锅店雇佣李某与程某属于违法使用童工。

在该案件中,涉案单位因管理人员招录员工时未严格审查身份信息,导致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除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外,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对火锅店使用童工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下一步我支队将加大排查力度,如发现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畅通投诉热线,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投诉热线:0937-6213155

来源:嘉峪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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