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为深入推进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校外用餐安全,根据《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嘉食药安办发〔2018〕16号)有关要求,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小饭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持证情况、场所卫生及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从业人员卫生情况、食品加工制作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对全市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小饭桌”经营主体(截止2019年2月20日)进行公告,请广大市民、家长合理选择,并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状况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937—6300315。 特此公告!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