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慈发〔2014〕17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慈善捐赠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动员全民积极支持、参与慈善,加快发展我市慈善事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较好地帮助本市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现就关于开展2015年度慈善捐赠月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题思想 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严格按照 “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坚持“慈善组织每年运作、舆论宣传发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以“依靠人民办慈善,办好慈善为人民”为主题的“慈善捐赠月”活动,为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建设和谐平安的雄关贡献力量。 “慈善捐赠月”活动从2015年1月1日启动开始,2015年1月31日结束。 三、原则范围 “慈善捐赠月”活动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市民当中进行。慈善捐赠是人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双重激发的高尚行为,要坚持依法组织,重在参与,量力自愿的原则,不下达捐赠指标,不摊派或变相摊派。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民“慈善捐赠月”活动相关要求,全力做好本单位及辖区内的慈善理念宣传、捐赠接收等工作,做到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宣传,带头捐赠。坚持机关带社会,领导带群众,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捐赠活动的浓厚氛围。市慈善协会要热情接待干部群众捐赠,方便群众捐赠。特别要重视公开透明慈善工作,及时在媒体和网站上或以其他形式公布捐赠单位参与捐赠人数和捐赠金额,接受群众监督,以更好的形象取信公众,取信社会。 五、宣传动员 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宣传“慈善捐赠月”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对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的认识,增强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各部门需将募集的现金或捐赠物资于2015年1月31日之前统一缴入市慈善协会捐赠专户,并到市慈善协会办公室开具捐赠专用票据。市慈善协会将联合各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营造浓厚的“慈善捐赠月”活动氛围,并及时报道“慈善捐赠月”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加强引导,使慈善捐赠的义举蔚然成风。 王丽 13649370902 慈善捐赠热线电话:0937—6318322 开户名称:嘉峪关市慈善协会 开户行:建行嘉峪关南区支行 账号:62001101012059002629 嘉峪关市慈善协会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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